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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宣!不延期!3月31號截止!稅務局已發文通知,這項匯算清繳3月底結束!哪些人應當辦?什么時候辦? 在哪辦?今天就帶大家一起來學習一下!更重磅的是...... 1 2 2021年經營所得個稅匯繳 必須要按這個來! 哪些人需要按照取得取得經營所得辦理匯算清繳? 不是所有納稅人都需要匯算清繳:對于查賬征收的經營所得需要進行匯算清繳;實行定額征收的納稅人,年終不再進行匯算清繳。 什么時間辦理?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,應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,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。 應納稅額如何計算? 1、算整體 計算個體工商戶、個人獨資企業、合伙企業以及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納稅所得額。 2、算個人: 計算個人來源于個體工商戶、個人獨資企業、合伙企業以及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經營所得 (1)個體工商戶業主、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或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,以第一步計算的全部應納稅所得額為經營所得。不重復算! (2)合伙企業的投資者,有約從約;沒約定的平均。 |